類 型:商標、服務標章
專用年限:申請日起算10年
商標形態:平面(文字、圖形任意組合)、聲音、立體
審查制度:審查制;一申請案可以指定至多3個類別
申請資格:國內與國外法人、自然人均可
申請流程:申請→實體審查→核准→公告三個月→核發註冊證
審查時間:約8~10個月
延 展:每10年到期可延展專用權
優 先 權:可接受國際優先權
備 註:註冊日起五年內未使用可被撤銷專用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