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行號設立係依據商業登記法等法規辦理,與規範商標行為之商標法完全無相干!若欲使用公司名稱做為商標註冊或者是保留其商標專用權,就必須依商標法之規定另外辦理商標註冊申請,否則公司名稱若遭同業搶先註冊,則將來產品或廣告上只能標示公司全銜,不能使用公司名稱做為商標使用。
例:
使用公司名稱做為商標 「鼎春」牌
使用公司全銜標示 鼎春股份有限公司 出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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